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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些企业国抽不合格
2022/4/20 8:08:59 点击1305次
2021年,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水暖卫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。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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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基本情况

 

(一)抽查概况。本次抽查了988家企业生产的1033批次水暖卫浴产品,涉及陶瓷坐便器、智能坐便器、非接触式水嘴、陶瓷片密封水嘴、淋浴用花洒、卫浴家具、家用不锈钢水槽等7种产品。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,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。检验发现157批次产品不合格(详见附件1),抽查不合格率为15.2%。

(二)跟踪抽查情况。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不合格企业75家,有21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合格(详见附件2),54家企业合格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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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抽查结果分析

 

水暖卫浴产品在日常生活中大量使用,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。

 

从该类产品的产业集聚区抽查情况看,本次共抽查506批次广东省企业生产的产品,发现65批次不合格,抽查不合格率为12.8%;抽查261批次福建省企业生产的产品,其中43批次不合格,抽查不合格率为16.5%;抽查129批次浙江省企业生产的产品,其中33批次不合格,抽查不合格率为25.6%。各产品具体抽查情况如下。

 

(一)陶瓷坐便器抽查不合格率为12.4%。本次抽查了13个省(市)257家企业生产的259批次产品,其中32批次不合格,抽查不合格率为12.4%,较上次抽查下降了1.6个百分点。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3.4%、14.0%、12.4%。

本次抽查重点对便器用水量、排放功能、污水置换功能、安全水位、坐便器水效等级、坐便器水效限定值、进水阀密封性、进水阀耐压性、防虹吸功能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不合格项目涉及便器用水量、水封深度、坐便器水封表面尺寸、洗净功能、水封回复功能、安全水位、坐便器水效等级、坐便器水效限定值、进水阀CL标记、水箱安全水位等10个项目。经技术机构分析,陶瓷坐便器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:一是我国卫生陶瓷产业以中小规模企业为主,部分小型、微型企业生产自动化程度不高,产品质量不稳定;二是部分生产企业质量把控不严,未按标准要求进行部件采购和出厂检验。

 

本次抽查了广东省、河南省、福建省等产业集聚区的生产企业,其中,抽查检验了185批次广东省企业生产的产品,抽查不合格率为15.1%;抽查检验了22批次河南省企业生产的产品,抽查不合格率为4.5%;抽查检验了21批次福建省企业生产的产品,抽查不合格率为4.8%。

 

(二)智能坐便器抽查不合格率为8.5%。本次抽查为流通领域抽样,抽查了10个省(市)68家企业生产的106批次产品,发现9批次不合格,抽查不合格率为8.5%。该产品近3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.7%、3.8%、8.5%。

 

本次抽查重点对水温特性、喷头自洁、坐圈加热功能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、发热、内部布线等4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不合格项目涉及输入功率和电流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、结构、接地措施。经技术机构分析,智能坐便器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:一是产品结构设计不合理导致存在使用风险;二是智能坐便器生产企业多为小微企业,研发投入不足,质量管理水平有限,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。

 

本次抽查了广东省、浙江省、福建省等产业集聚区的生产企业,其中,抽查检验了46批次广东省企业生产的产品,抽查不合格率为10.9%;抽查检验了21批次浙江省企业生产的产品,抽查不合格率为4.8%;抽查检验了14批次福建省企业生产的产品,抽查不合格率为21.4%。

 

(三)非接触式水嘴抽查不合格率为32.9%。本次抽查了10个省(市)79家企业生产的79批次产品,发现26批次不合格,抽查不合格率为32.9%,较上次抽查上升14.6个百分点。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56.0%、18.3%、32.9%。

本次抽查重点对外观质量、安全性能、密封性能、强度性能、控制距离、整机能耗、断电保护、水击性能、水嘴水效等级、水流量、流量均匀性、流量性能、防触电保护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除强度性能、密封性能、抗安装负载、防触电保护、安全性能、启闭时间等6个项目外,其他项目均发现不合格。其中,发现15批次产品流量均匀性项目不合格,14批次产品水击性能项目不合格。经技术机构分析,该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:一是部分生产企业未依据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5501-2019《水嘴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》进行生产;二是部分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不严,未开展有效的出厂检验。

 

本次抽查了广东省、福建省、浙江省等产业集聚区的生产企业,其中,抽查检验了27批次广东省企业生产的产品,抽查不合格率为11.1%;抽查检验了20批次福建省企业生产的产品,抽查不合格率为35.0%;抽查检验了15批次浙江省企业生产的产品,抽查不合格率为66.7%。

 

(四)陶瓷片密封水嘴抽查不合格率为16.9%。本次抽查了11个省(市)256家企业生产的260批次产品,发现44批次不合格,抽查不合格率为16.9%,较上次抽查上升0.7个百分点。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3.1%、16.2%、16.9%。

本次抽查重点对管螺纹精度、冷热水标志、金属污染物析出、抗水压机械性能、密封性能、流量、表面耐腐蚀性能、流量均匀性、水嘴水效等级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除抗水压机械性能、密封性能等2个项目外,其他项目均发现不合格。其中发现19批次产品管螺纹精度项目不合格,16批次产品流量均匀性项目不合格,15批次产品表面耐腐蚀性能项目不合格。经技术机构分析,陶瓷片密封水嘴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该产品生产企业以小、微企业居多,对外购原材料、配件质量控制不严,或电镀工艺出现问题。

 

本次抽查了福建省、广东省、浙江省等产业集聚区的生产企业,其中,抽查检验了119批次福建省企业生产的产品,抽查不合格率为21.8%;抽查检验了92批次广东省企业生产的产品,抽查不合格率为10.9%;抽查检验了31批次浙江省企业生产的产品,抽查不合格率为19.4%。

 

(五)淋浴用花洒抽查不合格率为12.2%。本次抽查了6个省(市)131家企业生产的131批次产品,发现16批次不合格,抽查不合格率为12.2%,较上次抽查下降7.8个百分点。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1.2%、20.0%、12.2%。

本次抽查重点对管螺纹精度、安全性能、耐急冷急热性能、耐腐蚀性能、密封性能、机械强度、流量、整体抗拉性能、温降、手持式花洒防虹吸性能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不合格项目涉及管螺纹精度、耐腐蚀性能、流量、手持式花洒防虹吸性能。经技术机构分析,淋浴用花洒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:一是企业在加工制造过程中,螺纹加工精度不够,表面电镀工艺不好,或未配套防虹吸装置;二是企业对产品标准不了解,未配套安装节水片,导致流量偏大。

 

本次抽查了福建省、广东省、浙江省等产业集聚区的生产企业,其中,抽查检验了59批次福建省企业生产的产品,抽查不合格率为5.1%;抽查检验了44批次广东省企业生产的产品,抽查不合格率为4.5%;抽查检验了25批次浙江省企业生产的产品,抽查不合格率为44.0%。

 

(六)卫浴家具抽查不合格率为14.2%。本次抽查了9个省(市)106家企业生产的106批次产品,发现15批次不合格,抽查不合格率为14.2%,较上次抽查上升5.3个百分点。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6.2%、8.9%、14.2%。

本次抽查重点对台盆柜台面理化性能、木制部件表面漆膜理化性能、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、金属表面涂层理化性能、金属电镀层抗盐雾、产品耐水性、落地式柜台面垂直冲击、悬挂式柜(架)极限强度、木质产品有害物质限量、产品放射性等10类2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不合格项目涉及台盆柜台面理化性能、木制部件表面漆膜理化性能、木质产品有害物限量。经技术机构分析,卫浴家具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为降低成本使用劣质原材料,或漆膜涂抹不均匀。

 

本次抽查了广东省、浙江省、福建省、河南省等产业集聚区的生产企业,其中,抽查检验了56批次广东省企业生产的产品,抽查不合格率为12.5%;抽查检验了23批次浙江省企业生产的产品,抽查不合格率为8.7%;抽查检验了10批次福建省企业生产的产品,抽查不合格率为20.0%;抽查检验了9批次河南省企业生产的产品,抽查不合格率为22.2%。

 

(七)家用不锈钢水槽抽查不合格率为16.3%。本次抽查了6个省(市)91家企业生产的92批次产品,发现15批次不合格,抽查不合格率为16.3%,较上次抽查下降9个百分点。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9.0%、25.3%、16.3%。

本次抽查重点对排水管壁厚、排水机构排水时间、排水机构密封性能、承载性能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不合格项目涉及溢水部件使用性能、排水机构管壁厚度、材料化学成分(镍、铬)。其中,发现13批次产品排水机构管壁厚度项目不合格,该项目连续两年抽查均发现问题较为突出。经技术机构分析,家用不锈钢水槽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:一是产品溢水口尺寸设计偏小或溢水口结构不合理,导致水槽的溢水能力较差;二是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,选择较薄的排水机构部件,导致排水机构管壁厚度不合格;三是企业使用耐腐蚀性低的不锈钢材料进行生产加工。

 

本次抽查了广东省、福建省、浙江省等产业集聚区的生产企业,其中,抽查检验了56批次广东省企业生产的产品,抽查不合格率为17.9%;抽查检验了18批次福建省企业生产的产品,抽查不合格率为5.6%;抽查检验了9批次浙江省企业生产的产品,抽查不合格率为33.3%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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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有关要求

 

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要做好如下工作:

 

(一)强化抽查结果处理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》等规定,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。依法查封、扣押不合格产品,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,全面清理、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;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,并明确整改要求,督促落实整改措施,及时组织复查。对涉嫌犯罪的,及时移送司法机关。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。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e-CQS系统并报送总局,总局将强化跟踪督办,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。

 

(二)加强属地质量监管。针对浙江省的非接触式水嘴、淋浴用花洒,福建省的非接触式水嘴、陶瓷片密封水嘴产品,广东省的陶瓷坐便器、家用不锈钢水槽产品,相关省份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重点企业质量治理,综合运用多种手段,保持质量监管高压态势,严肃处理质量违法行为,着力提升质量水平。

 

(三)督促落实主体责任。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不合格企业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,采取有力措施,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,确保产品质量安全。

 

(四)加强质量技术帮扶。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,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,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,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。

附件:

信息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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